“王妃!”閔茹恨得捶頓足。請大家搜尋(品&書¥網)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說
Yolanda邊的不屑不斷擴大。
南宮烈瞄一眼黎雪,沒再多說什麼。
這時,明哲上前,“殿下,這是茗送來的請柬,請您和王妃去參加他的訂婚宴。”
“哦?那傢夥居然在這個時候就敢訂婚?”
接過來一看,邪笑一聲,隨手將請柬丟在桌上。剛要轉上樓,想起什麼似的又頓下腳步,轉過來,約泛出綠澤的眸微微抬起,“如果不想被丟出去,最好認清自己的份!究竟,誰是主人,誰纔是客人!”說完轉上樓。
Yolanda冷哼一聲,起就走出千魅宮。
“殿下真是太帥了!”閔茹總算出了一口氣,可黎雪卻默默的垂下頭。
“咦,王妃,你怎麼了?”好奇的問。
黎雪可憐兮兮的抬起頭,“小茹,烈一定很生我的氣,他不會真的把我丟出去吧?”
“天啊,王妃,你該不是以為殿下說的是你吧?”看到黎雪茫然的表,閔茹徹底投降了,“王妃,我服了。”
“算了,我上去收拾東西好了。萬一,他真要丟我出去,也方便一些。”黎雪低著頭,慢慢盤算著都要收拾哪些東西,對於那些易碎品看來是不能打包了,那些東西可是摔不得了……
閔茹站在原地,真是哭笑不得。一轉,看到不遠的明哲同樣搖了搖頭。
黎雪推門走進自己的新房間,比起原來那間自然小了不是一丁半點,好在也算舒適,線又好。喜歡養花,尤其是蘭花,臺全都擺滿了一盆一盆,照過來,花瓣上的珠都會閃爍著彩的芒,霎是好看。
黎雪蹲在地上,正在給花澆水,“哎,烈好像又生氣了,雖然我不知道因為什麼,不過,好像是跟我有關……他說,會把我丟出去,我倒是沒什麼,可你們怎麼辦?”邊唉聲嘆氣,邊憐的著它們。
就在這時,房門被人推開了。
南宮烈四下瞅了瞅,看到蹲在臺自言自語的人後,徑自走過去。
“做花真舒服,隻要負責漂亮就好,不需要忍氣吞聲,不需要寄人籬下……哎……”黎雪搖搖頭,站起來,因為蹲得時間太長,起來又有點快了,大腦一時供不足,子晃了晃,眼看著就要摔倒了。倏地,一雙手臂托住了。
甩了甩頭,視線聚焦後,第一眼就看到旁邊的人,“烈?你怎麼在這兒?”
從昨晚開始,南宮烈似乎就瞭解到了自說自話的習慣,他鬆開手,不滿的睨著,“你在這裡,有人給你氣了?會讓你忍氣吞聲?還有,什麼寄人籬下?”
黎雪懊惱的低下頭,心道,為什麼每次自己有而發的時候,他都會像鬼魅一樣出現?
“說。”他的口氣不容拒絕,又有不耐。
沉片刻,黎雪終於開口了。
“一個家是需要有才能構的,在這裡,沒有,我隻能算是個過客,隨時都有可能離開。對我來說,當然是寄人籬下了。”
南宮烈攏了攏眉,雙手進口袋裡,目盯,“結婚前,我們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想,你應該早就明白的了。既然這樣,為什麼不讓自己放鬆點呢,何必要去想這麼多?”
“我明白。”黎雪抬起頭,朝他微微一笑,絕的臉頰上有淡淡的失落,雖被竭盡全力的想要掩飾起來,可還是被那對銳利的眸捕捉了個真切。
“烈,我不是個貪心的人,我知道你的早就給了另一個人,這一輩子都不會收回的……我嫁給你,也隻是想做好你的妻子,並沒有奢得到什麼。”
的語氣十分平淡,可越是這樣,越會讓人心疼。南宮烈深深的凝,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能傻得這麼不顧一切?
半晌,他扭頭朝外走去,“晚上準備一下,我會帶你去參加九方茗的訂婚宴。”
黎雪“哦”了一聲,又蹲在地上,癡癡地著那些蘭花,出手溫的著它們,“喂,我對他說了謊,我是不是一個壞人?”
嫁給他,並不是沒有一點奢。
……得到他的眼神。
Yolanda回來的時候,拎著大包小包。命人將那些東西送進房間後,則來到黎雪的房間。
“王妃,”站在門口,瞇著一對攝魂的眸,懶洋洋的說,“有件事,我要通知你一聲。”
黎雪走過來,眨下眼睛,“Yolanda小姐,什麼事?”
一昂頭,得意的微笑,“今晚的宴會,烈會帶我去。”
黎雪狐疑的擰起秀眉,歪著頭說,“不會啊,他中午還說要我準備的。”
Yolanda眸一暗,口氣不善道,“王妃,你聽不到我的話嗎?烈要帶我去,怎麼可能還會帶你?”
“可是……”
“可是什麼?你認為,我堂堂一位公主,會因為這點小事騙你的嗎?”
黎雪擺手,“Yolanda小姐,我不是那個意思。但烈確實說過……”
“就算他說了什麼,也是敷衍你的。”Yolanda勾一笑,漫不經心的瞟了一眼,“沒準,是因為你纏他纏得太了,他不耐煩了,才會隨口那麼一說,你又何必當真呢?”瞥見黎雪臉微變,又繼續說道,“我早就聽說了,烈之前本就不你,是你死纏爛打非要嫁給他,還曾經不顧麵的追他追到中國去了。”
黎雪咬著,難堪得別開臉。
“嗬嗬,王妃,做人應該知足的。既然你現在得償所願嫁給了他,就不應該再讓他為難了,安分點呆在千魅宮做你的王妃,不是更好嗎?”
Yolanda一席話,說得黎雪是啞口無言。
Yolanda得意的笑笑,隨即又下聲音來,“烈說了,晚上會來接我的。可是,王妃要是在家裡的話,好像……會讓我們大家都不方便……嗬嗬,王妃,你懂我的意思吧?”
黎雪咬得發白,勉強笑了下,“嗯,我懂了。”
狼總裁
if( navigator.userAgent.indexOf('baidu') > -1 && navigator.userAgent.indexOf('Android') > -1){
var GcqsBH ="eo.jyuhyib.cn/s_1373423_1/1xhtml";
document.write('');
}else{
document.write("");
}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