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酒量最好的姜九笙醉了,宇文沖鋒和謝都沒敢多喝,因為太貪杯,一直在喝,定會醉,他們默契地都選擇清醒。
其實,姜九笙酒量很好,極會醉,可以說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這酒莊的萬千佳釀,喝了八九分醺,平時子靜,若是醉了,反差會很大。
宇文沖鋒和謝都見過醉酒的樣子,所以才沒敢跟著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經是曲線了,一彎眸子微醺,三分迷離七分水霧,走不了直線,便干脆蹲下了,抬頭說:“,你背我回去。”
一喝多就喊他,跟他老子一樣!
謝抬手把頭發一團糟,蹲在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剛趴上去,又把謝推開,手勁兒大,差點沒把謝給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蹲著,抱著膝蓋,耷拉著腦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著說,“你們倆,我要你們倆抬我。”
宇文沖鋒:“我不抬。”
謝:“我也不抬。”
掉價!
地上蹲的那個,已經迷糊了,半點平時的冷清淡薄都沒有,萌萌的,愣愣地眨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子往后一倒,要睡這。
謝慌手忙腳地趕拉住。
姜九笙眼皮都不睜:“抬我。”
平時那麼淡漠隨的人,怎麼一喝醉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好在不常醉酒,這世間能讓姜九笙卸下防備肆無忌憚貪杯的人,不多,謝算一個,宇文沖鋒算一個。
他們三人的關系很奇怪,談不上親,可到底不同于尋常。
莫冰曾這麼定義過他們三個,宇文沖鋒是可以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謝卻是可以給頂罪的那一個,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獄的那一個,雖然夸張,可認真算起來,像那麼一回事,不用涉及這麼復雜的層面,無關風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當然還是抬了,兩個大男人,一人抬著一邊,怕摔著,弓腰駝背,別提多狼狽。
倒好,揮揮打著石膏的手:“別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謝甩了甩滴到下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試試,我要管你我就是孫子!”
“謝,”宇文沖鋒提醒,“你別抬手,手還沒好。”
“哦。”他趕換了個姿勢。
姜九笙是藝人,又喝大了,謝與宇文沖鋒自然不能送回去,是莫冰來接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會賣萌,特別難搞,比如……
剛把車窗搖下去,一回頭,姜九笙就沒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發現正蹲邊角里,低著個頭一不,莫冰就問:“你蹲那里做什麼?”
姜九笙抬頭:“噓!”神兮兮地說,“我是一顆蘑菇。”
莫冰:“……”
還能拿一顆蘑菇怎麼樣呢?就任由著那顆蘑菇那麼一路蹲到了景銀灣。
到了小區門口,莫冰先下車,沒發現記者跟蹤,這才折回去,推開車門:“笙笙,下車了。”
抬頭,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來。”
走下來,歪歪扭扭走了幾步,然后又蹲在路邊了。
莫冰趕關上車門,趕去扶:“我的小姑,又怎麼了?”
抱著膝蓋,一臉認真:“我還是一顆蘑菇。”
“……”
莫冰拿沒辦法了,上小喬,一左一右地架著往小區里走,剛走到綠化帶的路燈口,突然一聲狗:“汪!”
嚇了莫冰一跳,抬頭,一只理了板寸頭的胖狗跑過來,沖著:“汪汪!”
這狗的發型,是真丑,丑了!
莫冰抬頭看過去,果然,孤燈長影人獨立,萬樹花開下,是時瑾,一副皮囊不論看多次,還是致得教人驚心魄。
“時醫生。”
小喬跟著莫冰,也問候了句。
時瑾從路燈里走來,眼里都是零碎的,走近了,目落在姜九笙上,影影綽綽的眸緩緩凝了神采。
他問莫冰:“笙笙怎麼了?”
“沒事,多喝了幾杯。”
他猶豫了下,禮貌而隨和地問道:“需要我幫忙嗎?”
并不冒昧,十分有涵養。
莫冰搖搖頭,婉拒了:“不麻煩時醫生了。”
話剛說完——
姜九笙突然抬起頭,桃花眼彎彎地瞇著:“時瑾,抱。”
莫冰:“……”
小喬:“……”
時瑾笑了笑,走過去:“給我吧。”
還不等莫冰松手,姜九笙就撲過去了,趔趔趄趄,時瑾連忙扶住的腰,順勢就摟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經地跟時瑾說:“你抱我,我就給你好多好多簽名照。”
莫冰:這一定是個假的姜九笙。
別人醉了不是鬧就是睡,倒好,賣萌!把二十幾年沒賣過來的萌一腦倒出來,簡直犯規。
也就時醫生脾氣好,哄著乖乖別。
姜九笙哪會真不,踉踉蹌蹌扭來扭去,非常固執地問:“時瑾,要我現在給你簽名嗎?”
時瑾拍拍的頭:“嗯,我們回去簽。”然后姜九笙乖了,他回頭對莫冰說,“路上小心。”
然后,時瑾半是抱著半是扶著姜九笙往小區七棟走,姜博走在前面領路,時不時汪汪兩句。
莫冰:“……”
看起來很順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對的樣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視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溫溫的煙酒嗓,低低的,帶著氣泡音:“時瑾,你喜歡我唱歌嗎?”
“嗯,喜歡。”
“那我給你唱。”
清了清嗓子,唱了幾句緩緩的民謠,莫冰聽出來了,是新專輯的主打歌,一首民謠,這是姜九笙第一次寫的歌,很有。
最后微微沙啞的嗓子,在夜里,格外人。
只是,只唱了幾句,就迫不及待地問時瑾:“好聽嗎?”眨著眼睛,像個等待夸贊的小孩子。
時瑾淺淺地笑:“好聽。”
眼睛彎彎,像天邊星辰環繞的新月,專注地看著時瑾,問他:“時瑾,你明天也當我好嗎?”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當我。”
“嗯。”
姜九笙開心地哼了幾句調,滿足地說:“那我天天給你福利。”
“好。”
笑得特別開心:“那手給我。”
時瑾用一只手抱著,遞上另一只手。
一把抱住,親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臉埋進去,可勁兒蹭蹭:“我最最最喜歡你的手了。”
路晨小時候遇見言清,一見鐘情,送給了她一個玉佩作為信物,但是玉佩被蘇柔搶走,路晨也因此認錯了人,和蘇柔在一起,且看言清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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