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們就走了過來。
“拿包白沙。”瘦一點那個青年人說。
思思鬆了口氣,彎腰進櫃檯給他們拿煙。猛然間眼前黑影一閃,另一個結實些的竟然直接翻進了櫃檯這邊。思思心一驚,但已來不及了。
被他們捂著拖進了屋裡,然後眼睜睜看著他們關上了店門。
一進屋,陳離江就看到了坐在地上玩耍的豆豆,也是一愣。
然後母子倆就被驅趕到牀上呆著,陳離江拿著刀,威脅們不許發出聲音。思思哪裡還敢,只能抱著孩子儘量安靜再安靜,只求他們趕快走。
天漸漸暗下來。
似乎有人從小店門前跑過。
又有人跑過。
屋的兩個男人也漸漸焦躁起來。尤其是曾方平,不斷地問:“陳哥,怎麼辦?怎麼辦?”
陳離江卻似乎很平靜,說:“我們可能跑不掉了。”
這話卻令曾方平更焦躁了。
曾方平是什麼時候對了念頭呢?思思也不知道。也許是陳離江的話讓他絕,也許是天越來越黑,他看的眼神也發生了變化。
“陳哥。”他說,“反正跑不掉了。我這輩子都完了。我一次還沒搞過人,我把搞了吧。”
兩人同時轉頭看著思思,只看得思思心肝裂。
“不要!別這樣。我不會對警察說的,我沒見過你們……”思思拼命討好求饒。
“別。”陳離江打斷了的話,“還有孩子。”
思思陡然鬆了口氣,陳離江轉頭,目跟一對,那目平靜而深邃。
曾方平卻不太高興,一直看著,眼睛有點紅。
了幾菸,陳離江站了起來:“走吧。闖得出去就闖,闖不出去就認了。”
曾方平已經站了起來,突然又說:“陳哥,我們倆分開走吧。目標比較小,你先走。”
陳離江想了想,大概也覺得這樣逃機率更大,點點頭。他看一眼牀上的思思,說:“逃命要,別。”
曾方平應了一聲。
思思的心狠狠一沉。
結果陳離江剛從後門走出去,曾方平就轉頭看著。
那目猶如困。
他朝撲了過來。
是什麼時候被曾方平掐住了嚨呢?思思迷迷糊糊也有些記不清了。本來不打算反抗,可是當豆豆哭著衝上來要媽媽,卻被他一把推倒在地時,就開始掙扎了。
的呼吸越來越艱難,大概曾方平手忙腳,也沒意識到自己正在殺人,只是拼命想讓安靜下來。
思思明白自己快要死了。
然後就用僅餘的力氣開口了:“豆豆……閉上眼睛,乖,媽媽沒事,叔叔只是……在跟媽媽玩遊戲,閉上眼睛……”
閉上眼睛,孩子。
閉上眼,你的世界什麼都沒發生。
突然間,一切都停止了。
卡在脖子上的手,突然鬆了。曾方平悶哼了幾聲,表變得扭曲,然後趴在上。
思思開始大口大口氣,然後就看到曾方平全是被人推開。
陳離江臉沉、眼睛通紅地站在他後,手上是一把刀。
思思嚇得連忙將孩子抱在懷裡,母子倆一團,手捂住孩子的眼睛,不讓他看眼前的一切。
陳離江靜靜站了一會兒,思思大氣也不敢出。
“孩子不用閉眼了,因爲他不能傷害你們了。”他說。
……
天已經黑了。
白錦曦和韓沉站在路燈下,著不遠,思思坐進了警車,著孩子。還有陳離江,坐著警車走了。
“他一向冷靜自制。很可能是看到一個母親被強,還有思思在最後關頭對孩子說的話,嚴重刺激了他,讓他緒失控,殺了曾方平。”說,“他傷害了幾條無辜孩,卻救了這一對母子的命。”
“母。”韓沉低頭點了菸,甩了甩火柴,看一眼,了一給。
白錦曦卻沒接,說:“我只有查案力大的時候才。現在案子結了,我要慾了。”
韓沉笑了笑。
燈有些暗,他的臉也染上一點澤。白錦曦突然發現,他笑起來其實很溫和。
當然,也很帥很帥。眉、眼睛、鼻樑、脣,線條都非常清晰。
看著他,錦曦突然有了種想要嘆息的心,轉頭,著夜中的老城區。一時兩人都沒說話。
這時,不遠有名刑警站在警車旁,招呼:“小白,我們回所裡,走嗎?”這裡路窄,只有兩輛警車開過來,一輛押陳離江走了,還有一輛坐的是思思母子。其他警察得步行一段,迴路口的警車上。
錦曦看一眼停在旁的那輛托,答:“你們先走吧。我得把這托給人家送回去,再回所裡。”
上托,天氣太熱,現在不趕時間,不戴頭盔了。發了車子,轉頭看著韓沉:“你……”
後座位一沉,韓沉已經坐上來,將手裡的菸頭一丟:“走吧。”
錦曦怔了一下:“你不跟他們一起走?”
現在好像……沒有共騎的必要了。
“你認得路?”
錦曦一下子被擊中要害:“哦。”
托車平穩啓,白錦曦握著車把,往後瞟了一眼。這次他沒手過來說要開,當然也沒摟著的腰。也不知道他手扶在哪裡,跟保持著一小段距離。但是依舊能覺到他上的氣息。
開了一段,白錦曦心念一,說:“要不我們直接開回所裡吧。反正徵都徵了,現在個人送回去,咱們還得去坐公。先回所裡,晚上我下班,正好順路給人送回來。”
“嗯。”他答。有一呼吸噴在脖子上,白錦曦全微微麻了一下。
慢慢轉向,開往派出所方向。
他的手突然從後面過來,跟白天時一樣,挨著的手,握住了車吧。
這次他沒有戴手套,也沒戴頭盔。輕輕了上來,呼吸就在脖子旁邊。
“鬆開。”他在耳邊說出兩個字。
“哦。”錦曦把手放開。
夜很靜,有風迎面吹過來。駛出老城區,前方就是一條大橋,橋下流水很暗,也很平緩。映著兩岸的燈,溫暖。
再往前開,就是條林蔭道。周圍有學校,籃球場上還有人在跑打球;有商場,燈很亮很吵。林蔭道上,影織,行人和車輛都不多,托車的引擎聲變得很清晰。
錦曦坐在他前,一不,擡頭看著前方。而他也很安靜,一路一句話也沒有說。
——
抵達所裡時,已經快八點了。
韓沉停好車,先了下來。
“你先上去,我支菸。”他說。
“哦。”白錦曦也下了車,兩人便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審訊室在二樓,錦曦直接上了側面的樓梯。走到二樓拐角,下意識轉頭,就看到昏黃的路燈下,眼前的一切如同混沌的油畫般定格了。韓沉靠在一樓牆邊,低頭正在打火點菸。燈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長,而他一上下都是黑的,唯獨那張臉白皙清晰。他垂著眼眸,一口又一口地著,整個人看起來好像離得很近,又很遠。
錦曦看了一會兒,就轉上了樓。
腦海中又浮現出剛纔兩人共騎托的畫面。
剛剛的韓沉,居然令覺到了溫。
不過轉念一想,一定是想多了。同事同騎而已,要說親近,周小篆每次還摟的腰,怕死的時候還纏著不肯放手呢。
想多了想多了。
——————————————
作者有話說and小劇場:
6000字!相當於雙更了哈!所以我沒存稿真不能怪我,我總是寫多發多。所以過幾天我要是狀態不對請假1天斷更,你們一定不許養,那樣太心了!然後看到有小夥伴說,第一個案子太清淡了。不是說過了,我們初來創世是吧,照顧一下新讀者,老墨這個人啊,最心了。好,現在新人禮數盡到了,下個案子開始,沒有活口了,大家安心。
最後,昨天忘了給手機黨說了,推薦票是可以每天反覆使用的啊,一天不投就過期作廢,別攢著,記得每天投,手機黨們,跟網頁君們一起齊頭並進地給老墨投推薦票吧!
最後,是謝大家熱的小劇場~~~
小劇場之《男人的煩惱》
韓沉討厭跟人的肢接,並不完全是因爲未婚妻,或者是潔癖。而是……
從小到大,就很討厭。
小時候,因爲長得太好看,家世又好,籃球打得好,功課也好。所以總有很多人圍在他邊。稚園、小學、中學……有的時候他甚至還莫名其妙,就有人爲他爭風吃醋,打架吵架、互相陷害……他上課時有人爭搶他同桌的位置;他春遊時誰都想跟他手拉手;他站在場角落支菸,還有羣人站在樓上嘆好帥好帥,結果還害他被教導員給抓了。
所以他從小就有了個認識,那就是人真的……非常非常麻煩。
於是從小學起,他就是一個孤傲冷清的年。對人說得最多的幾句話就是:“別我。”“走開。”以及“我不喜歡你,再見。”
所以那個時候,韓十三還有個外號,……“韓”。咋一聽,還以爲是個機關領導的稱謂。有一次,父親聽到有人這麼他,還覺得有意思:“怎麼……自己還給自己封啦?他們都你什麼……韓?”
那時韓沉到底還是個青蔥年,臉紅了。答:“主要是們太麻煩了。”
結果後來,他還是喜歡上了最麻煩的那一個。真的很麻煩,又挑剔又,明明平時頤指氣使,傷心起來卻細膩敏像只小貓,要人哄要人寵。可韓沉就是寵得心甘願。兄弟們看到他談的模樣,簡直要瘋了,都說:我靠,韓哥,這麼疼人不行,將來小心被人欺到頭上。韓沉答:“閉!我願意。”
再到後來的後來,他明白了。真的是……千金難買他願意。上天讓他小時候飽經人的擾和磨難,就是要讓他把所有的憐惜、所有的溫、所有的好,都攢著,攢著留給這一個人。
韓沉覺得這樣非常好。
不過有了之後,偶爾韓沉一個人呆著,會出意味深長的微笑。
年輕英俊的男人有些心酸,也有些激。
他想:終於有機會擺“韓”的稱號了……!!!
《人爲餡》最新章節由雲起書院首發,最新最火最快網絡小說首發地!(本站提供:傳統翻頁、瀑布閱讀兩種模式,可在設置中選擇)
重生前安夏對韓穆宸恨之入骨。重生後的安夏,每天都在炫男朋友!遇到追求者,安夏:「我男朋友很帥,沒有要換男朋友的想法。」遇到屌絲,安夏:「我男朋友很有錢,能砸死你的那種哦~」眾人對安夏的男朋友很好奇,帥能帥的過帝都韓家大少韓穆宸?豪能豪過L.K的總裁?某天一名戶名為韓穆宸的藍V發了一條官微,艾特了一個使用者名稱為是安夏呀的黃V,內容是:「老婆求名分。」好奇安夏男朋友的那些人:好大一個甜瓜!這不就是韓大少L.K本尊嗎?!2G吃瓜群眾:不好意思,剛出村!乞討大隊隊長:妹子你孩子還要不要?眾人:孩子都有了?giao!
陳嫵愛了天之驕子許溯七年,最終成為他的妻子。朋友祝她得償所愿,守得云開見月明。但是在結婚的第三年,許溯的初戀回來了,他瞞著她為初戀打理好一切,甚至趁她睡著,去酒吧接喝醉的初戀。哪怕許溯仍然對她百般示好,但陳嫵清醒地知道,這不是她想要的。…
【那個傲嬌又挑剔的王子病和他面癱很社會的廚師長】 當紅明星封人盛,人稱王子殿下,不僅指在粉絲心中的地位高,更指他非常難搞。直到有一天,粉絲們發現,她們難搞的王子殿下被一個做菜網紅用盤紅燒肉給搞定了…… 粉絲們痛心疾首:“不信不信,王八看綠豆!” 季寧思:“喂,她們說你是王八。” 封人盛:“哼,才沒有和你看對眼呢!” 季寧思:“哦。” 封人盛:“哼,才沒想吃你做的綠豆糕!” 季寧思:“滾。”
岑聲聲最無助時,是靳逸琛拉她出泥潭。 她以爲找到真愛,哪怕被嘲不配,她也滿心滿眼都是他。 只是他的手,當初能給她,而後也能給別人。 生日那天,她等了靳逸琛一整晚,而他在忙着做別個女孩的Superman。 —— 某次聚會,岑聲聲跟着靳逸琛,第一次見到了周時慕。 男人半長碎髮遮住凌厲眉目,冷白修長的指骨捏着把牌,鬆鬆垮垮地坐在那,卻平添迫人的氣勢。 曾嘲她不配的女人藉着敬酒的由頭不死心地往周時慕身上貼。 一直冷臉寡言的男人不勝其煩。 靳逸琛突然心血來潮也讓岑聲聲去敬酒。 周遭先一愣,而後突然開始起鬨。 周時慕淡漠地擡眸,目光掃過她輕顫的長睫,“想要什麼?” 她沒懂,以爲是問她敬酒詞,顫聲道:“諸事皆順。” —— 在一起時靳逸琛從未珍惜,後來分手,他又瘋魔般念着岑聲聲的好。 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岑聲聲不堪其擾,連夜搬家, 那天夜路蕭瑟,風雪呼號,周時慕攔住她的去路,邀她上車, “不是要諸事皆順嗎?” “找我就行。” —— 後來,圈子裏再組聚會,總是邀不到周時慕, 一次,偶聽說他在隔壁包間,衆人齊齊急着過去, 卻見那個平素冷麪不可一世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摟着懷裏的小姑娘,笑得慵懶恣意, “聲聲乖,快許願。” “什麼我都能幫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