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明家的明大小姐,丈着有周庭昀的寵愛,成天在北城作威作福,橫行霸道。 即便是捅出天大的簍子,那位雷霆手段的男人也會替她擺平。 直到周庭昀被認回周家,成為周家唯一的繼承人。 有了新的家人,有血緣的妹妹,以及完美的聯姻對象。 衆人都幸災樂禍,暗地嘲諷明昭總算是失去了靠山,風光不再,等着看她的笑話。 沒成想,卻在某次晚宴撞見—— 大小姐勾住男人的領帶,眉眼盈盈,指尖點了點自己的唇。 而那位向來沉穩自持的周家掌權人,微微俯身,低頭親在她臉側的梨渦。 見她不滿皺眉,溫聲低哄。 “乖,回家再鬧。” - 小時候,被打手心的明昭插着腰怒罵周庭昀混蛋,要和惡毒的他斷絕來往。 後來床上,周庭昀揉着她的腳踝,淡聲承認。“對,我是混蛋。” - “你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
雙潔 先婚後愛 閃婚 好孕 爹係 甜寵 年齡差十歲一夜荒唐後,江晚看著身側躺著世交家的“小叔叔”,駭然的落荒而逃。一個月後。檢查出懷孕的那天,江晚茫然又無措。繼母和妹妹的奚落將她傷的體無完膚。顧時瀾卻及時出現在她麵前,將她拉出了泥潭。傳聞中顧時瀾手段狠厲,高冷禁欲,三十年來身邊無一朵桃花,甚至有人私下猜測他喜歡男人。可是眾人卻在晚宴上看到顧時瀾對這個小孕妻寵愛備至。商場上殺伐果斷的神,卻甘願跌下神壇,心甘情願的對江晚低頭,隻為給她立威。婚後隨著時間推移,江晚發現這個穩重持重,克己守禮的“顧叔叔”全是他誘拐自己的假象,其實他對自己早就蓄謀已久。江晚被顧時瀾抱在懷中,吻的眼角發紅,她眸中水霧漣漣,輕咬著唇瓣說:“你是不是早就喜歡上我?”顧時瀾並不隱瞞於她:“嗯。”江晚拉住他灰黑條紋的領帶,把他拉進自己,:“那你為什麽不早告訴我。”顧時瀾輕啄了下她的唇瓣,好笑的說:“我一直都沒刻意隱瞞,誰讓你這個小笨蛋一直沒發現。”江晚佯裝發怒,作勢要推開他。顧時瀾連忙圈住江晚,輕聲哄道:“寶寶,我錯了。
簡介: (都市、日常、搞笑、淘金、神豪) 金融危機,工資大跌,剛畢業的大學生為了一份一千二的工資打破頭。 剛畢業的大學生陳峰受不了這個落差,在家當起了街溜子,每日抽煙酗酒。 幸好覺醒了淘金人係統,一把探測儀一盒煙,野外一探探一天。 在你們月入一千的時候,我一天一千七。 家裏要買冰箱? 等著我出去扣塊金子就夠了。 想蓋新房子? 簡簡單單淘塊金磚,你看蓋房子夠不? 在村裏隻有村長家有二層小樓的時候,陳峰已經蓋起了別墅。 某鎮上領導:“這個最大的房子,應該就是村長家吧?” 陳峰:“對不起,那是我家,村長家在後邊,像我房子拉出來那個就是他家。” 相親對象:“聽說你一天能賺一千多?這行不穩定吧?” 陳峰:“確實不穩定,有時候一天一千多,有時候一天三千多。 相親對象:“……” 後來,陳峰看著眼前的金山陷入了沉思。 “等我打個電話,買一臺挖掘機吧,我真扣不動了。”
【全能女主 女強爽文 全員火葬場 】前世,她被pua,導致她患上重度抑鬱。病重後,她被逼迫替沈家養女替嫁,被拒絕後,全家將她扒光威脅!利用視頻想拿捏掌控,抑鬱的她不堪受辱,跳樓自殺。現在,時言夏重生回替嫁當日,以替嫁為由,逼迫父母簽下絕斷關係書,並將數十億聘禮一並搬走。傳聞中病重快死的戰家掌權人,在她的治療下,藥到病除!被沈家在娛樂圈趕盡殺絕的她,靠著全能殺出重圍,將養女沈連初從神壇踹了下去。商界如日中天的沈氏!被她一點一滴瓦解,徹底破產!沈家徹底慌了!而當初被他們瞧不上的親生女兒,卻成了傳奇人物!他們悔不當初,跪求她認祖歸宗。可惜,她不姓沈!跪求原諒?對不起!早斷絕關係了。
侯府庶女蘭芷在行水路時,不慎遇到海寇劫船。 因她容貌出衆,被海盜頭子抓來當壓寨夫人。 爲了脫險,蘭芷急中生智,新婚夜勾搭上一名海寇嘍囉,怎料她卻在逃跑的途中,情毒發作,與那個小嘍囉春風一度,還不慎懷了身孕。 蘭芷體弱,若是貿貿然打胎,她將再無子嗣。爲了保住身體,蘭芷不得已誕下一子。 她與小嘍囉說的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全是騙他的。 坐完月子的蘭芷,謊稱自己要給兒子求平安符,出門後再不歸家。 即便拋夫棄子又如何?她是侯門貴女,合該高嫁,往後她和山坳裏的泥腿子夫婿再不相見了。 半年後,蘭芷回到家宅。 明知她落難在外兩年,家中長輩還是憐惜她一張花容月貌,可作爲禮物進獻給高門貴臣,留下了她。 自此,蘭芷又成了那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高門貴女。 … 世人皆知,權傾朝野的首輔謝藺是庶族寒門出身。 他作爲皇帝手上最鋒銳的一把刀,曾喬裝打扮,前往地方州府,扮作海寇,涉險剿匪;也曾潛伏於奸佞身側,爲皇帝清掃政權阻礙。 如此位高權重之輩,卻在前妻亡故後,獨身照顧年僅六歲的兒子,不再往後宅添人。 直到侯府爲了拉攏新貴,獻上美人蘭芷。 待人接物從不暴露喜怒的謝藺,卻在看到蘭芷的第一眼,憤然捏碎了酒盞。 蘭芷望向案上清冷出塵的男子,不由戰戰兢兢。 直到男人劍眉冷對,嗤笑了一聲。 “夫人拋夫棄子多年,想來是攀上了哪一處高枝?” 蘭芷:“……”
傳聞醫學界翹楚,世家出身的陸家二少高冷,不近女色,至今單身,殊不知他有個隱婚兩年之久的律師妻。你想離婚?”“恩。”“理由。”她噙著抹笑:“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局兩年以上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這,算不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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