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政大明》 第十一章.立賭約(中).第二更
早在明太祖朱元璋時期,明朝已是廢除宰相制,集大權于帝王一,后又設閣,本意只是一個為皇帝提供咨詢、起草詔命的書機構,并無決策之權。
然而,到了明宣宗時期,由于明宣宗早逝,繼位的英宗年,明朝開始由閣大臣“三楊”與太皇太后共同執政,閣的職權由此開始擴大。
直到明宗時期,張居正橫空出世,其職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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