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離婚一回京,太子爺上趕做情夫》 第1卷 第13章 嫁鄭救沈
嫁與不嫁鄭耀宗,借助鄭家勢力暫穩沈家局勢,對路珍予而言,其實是別無他選。
可是一想到現下拖著條傷四為沈家求出路的笨蛋,的心幾乎就要碎掉。
再仰頭去看這漫天的大雨,不甘又不得不閉上雙眼。
怎麼辦沈京肆。
我其實,更想做你的妻子。
可後來,還是回去了,頂著一的狼狽,對等在客廳的沈母邊流著淚,邊笑說:
“干媽,我嫁。”
作為扎京土的百年大族,沈鄭兩家的聯姻足以在一夜間傳遍這座繁華都城。
京人皆知沈家就要被踢出這京城的政權擂臺,卻不知它能槍炮下躲過一劫,靠的是犧牲路珍予的後半生。
沒人知道,除了沈母和路珍予。
訂婚前日,路家孤路珍予正式更名為沈貝珍。
喻意沈家珍寶,倍之惜。
那場訂婚宴,也奢華至極。
暗示靠山倒臺,沈家嫁在結盟友後,繁榮地位依舊。
也明宣京城兩虎在對路珍予的這場十年爭奪中,鄭耀宗勝,沈京肆敗。
只是,訂婚宴上,使盡手段終是抱得人歸的鄭耀宗還沒來得及喝上和未婚妻的杯酒,路珍予就被從外地趕回的沈京肆不計後果的擄走。
是手不見五指的黑夜,暗迫。
男人赤紅雙眸,氣重手抖的將摁在門板上,咬牙切齒,“說好了等我回來,你就這麼迫不及另攀高枝麼,路珍予。”
面對他的憤怒,路珍予卻笑了。
人天生一雙勾人心魄的狐眸,配上琥珀瞳孔,顰笑間人心腸。
紅輕啟,聲調卻涼薄,“沈京肆,我不你,還要我再說多遍,你才記得住。”
不他是謎。
但這個自小被他母親教養規順的大家閨秀,確實從未對他展過毫意。
其實是有的。
只是他不知。
天真的以為那次次的親吻是趁姑娘睡著來。
是的,但路珍予默許了,也縱容了。
沈京肆薄勾起的弧度極盡嘲諷,聲音從咬的牙里出,“不我,鄭耀宗那個豬狗不如的畜生,是麼?”
淺笑依舊,路珍予輕揚下巧畫眉,看起來毫不介意他怎麼看待自己。
“至他有錢有勢,請問你有什麼,一腔孤勇我的心麼?”
修染的指甲順著敞皺的領下,止在劇烈起伏的口,不顧他疼的用力去。
“沈京肆,別稚了,你連沈家都保不住,又憑什麼讓我來你。”
向來牙尖利的沈貴,頃刻間卻啞口無言。
因為有一點說的沒錯,僅憑他現在的能力,確實連家族都難以庇護。
可他不甘心,更不允許,因為他是沈京肆。
沈京肆怎麼可能允許自己喜歡的人另嫁他人。
甚至,還是嫁給一個京城人盡皆知的垃圾。
“我說過,給我點時間,我會做到。”
“沒有時間了!”
路珍予突然大聲,一只手向他西裝下的右,強心頭痛,用力上它。
“沈京肆,你的是怎麼廢掉的,你忘記了麼?”
沈京肆當然不會忘,甚至會銘記終生。
有人想要他死,想要沈家就此覆滅。
但只要有他一天在,就絕無可能。
上的痛微不足道,這幾個月來所的屈辱也尚可忍。
可當看到披紅妝的姑娘決心嫁與他人時,他那一向自負不羈的傲眸終是被出無可奈何的紅。
活了二十五年,這是沈京肆第一次用著近乎卑微的語氣乞求,“珍珍,信我一次,就一次,行麼。”
傻瓜,我當然信你。
可你的長需要時間,需要助力,而不是毫無尊嚴的去求誰。
沒人會在當下幫沈家,哪怕是你寄予希的段家封家。
因為他們不你。
從前是你護我,如今換我助你,沒何不可。
強心頭翻涌的緒,路珍予強制將角勾出譏諷的弧度。
“沈京肆,我要做的事,你阻不了分毫。”
“若我就是不許呢!”
“有本事你在這就把我要了,如果你能做到,我……”
那張不由分說的欺而來,吻勢洶洶,堵住路珍予後面的話。
而剛還撂狠話的姑娘,也在下一秒踮起腳,本能的去承接他的吻。
昏暗的客廳,男人寬的上因為尚還單薄,并沒有將姑娘的倩盡數籠罩。
眨眼間,也分不清到底誰是侵略的一方。
滾熱的舌穿過冰冰涼涼的薄,笨拙又大膽的撬開彌留著威士忌的牙齒,讓男人很快迷失其中。
對路珍予,沈京肆從沒有抵抗力。
被流放國之前是,歸來後更是。
他們從大廳親到樓上,再到影潺潺的臥室。
這里是他們的基地,任由鄭家人滿城翻找失蹤的新媳,今晚也不會有人打攪。
沈京肆吻的那麼重,幾乎要將碾碎吞腹。
親吻到最後,他雙手捧著懷中的臉,沾染了紅脂的薄吐出深的氣,聲音沙啞著,“路珍予,說話要算數。”
路珍予睜眼來,漣漪的狐眸中映滿了英俊的面龐。
生的這樣好看的一雙深眼,以後再向,應該就只剩下恨了吧。
沒關系,至今夜他只屬于。
想到此,狐眸中蓄滿。
其實只要夜再亮一亮,沈京肆便能看到姑娘藏在琥珀眸里的答案。
只可惜,路珍予再次閉上了眼。
在一滴淚從眼尾無聲墜落時,撒下人生第二個謊。
“言出必行。”
沈京肆角上挑,大掌一個用力,紅訂婚服被瞬間撕毀,再在雷電劈出一道裂的黑夜中墜落,沉寂。
克制的閘門一經打開,是覆水再難收。
這是他們的第一次,沈京肆心疼半張臉埋進枕頭里,渾瑟的姑娘。
腰腹間的力道放緩,捧著的臉頰,將上面的淚珠一滴一滴的吻掉。
再把臉埋在息起伏的頸窩間,求知若的汲取清甜的旎香。
“珍珍,你是我的。”
路珍予側臉輕吻他的耳畔,“嗯,我是你的。”
不論未來,只這一刻,的心,的,都完完整整的只屬于他。
許久許久,床上的他們相擁。
沈京肆下抵在姑娘覆著細汗珠的額頭,像只貓般輕輕的蹭。
低啞的嗓音卻溫出了漣漪,“珍珍,讓我來養你,護你,你,永遠也別離開我,好不好?”
路珍予臉在他起伏規律的口,好像聽他的心跳,都馬上要為一種奢。
“你有多我。”
“把命給你。”沈京肆不假思索。
可路珍予知道,這不是一句假大空,這個男人,真的敢為了豁出去命。
如果十五年前他沒被沈父狠心送去國外,強的鄭耀宗一定會在某個深夜被他親手弄死。
沈母讓保守的想法,其實沒有錯。
如果讓沈京肆知曉,自己嫁給鄭耀宗是為了沈家,為了讓他安穩的活下去,他會不顧一切的和鄭耀宗,和鄭家,同歸于盡。
這個男人很奇怪,打小路珍予就這麼覺得。
因為從沒見過,一個男生只是因為喜歡某個孩,便拼著一條命的去護。
沈家肆意妄為的京城霸王,其中大半的混吝,是為了保護路家那個,時常就要被人欺負欺負的絕孤。
路珍予把嚨里的哽咽吞下去,眼淚順著眼尾流覆著緋旎的被單。
說:“那請你好好活著。”
“什麼?”沈京肆看向懷中的人兒。
路珍予將臉藏進他滾熱的膛,死寂無波的聲線傳出,“活著才能繼續我。”
原來是這樣。
沈京肆泄出笑,垂首在額頭親了親,“好,我一定好好活著。”
沒過多久,沉穩的呼吸聲在耳邊響起。
昏暗中的狐眸徐徐睜開,看向男人在睡夢中牽起的笑。
銜閉的眼下泛著烏青,臉頰消瘦,鎖骨上還留著當日車禍的結痂。
路珍予知道,他太疲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