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里吃瓜當團寵》 第6頁
鐘瑾正要,鐘雲瞳迷迷糊糊地嘟囔道,“要尿尿。”
鐘瑾扔下電腦,一個箭步沖過來,把小孩端進了衛生間。
睡了一夜,鐘雲瞳上的那套綢的小褂子被得皺皺的。鐘瑾拿出昨晚洗好的服遞給,“你自己能換服嗎?”
“我能。”鐘雲瞳很有自信。
于是鐘瑾就在外面等了一會兒,鐘雲瞳穿著卡通T恤,及膝的短歪歪扭扭地捆在上,著腳丫走了出來。
揚起臉,得意地看著鐘瑾。
鐘瑾面無表地幫把腰扯正。
會穿服的鐘雲瞳不會使用牙刷,鐘瑾只好嘗試著幫刷牙,浴室里不斷響起鐘瑾暴躁的聲音,
“不能咬牙刷。”
“牙膏不能咽下去,吐出來。”
刷完牙,鐘瑾又擰了熱巾給臉,小孩有點氣,鐘瑾還沒怎麼用力,就故意吱哇。
等要出門的時候,鐘瑾才注意到這孩子穿的鞋,一雙繡花小虎頭鞋,橫七豎八地扔在玄關。玄關這邊沒有窗戶,線比較暗,能看到虎頭鞋上的什麼東西似在發。
鐘瑾蹲下,撿起一只鞋拿在手里看。
鞋的材質是很有澤的綢緞,綢緞上的花紋能看出是非常巧的手工刺繡,小老虎的眉心各點綴一顆碩大的珠子。剛才就是這顆珠子在發,發一種藍紫的熒。
鐘瑾他們辦案涉及的知識面很雜,他一下就認出那顆珠子是熒石,發的原因是因為礦石含有稀土元素。這東西在現代不值什麼錢,但因為古時候信息閉塞,一般把熒石稱為夜明珠或者明月珠,是很值錢的寶石。
除了小老虎眉心的夜明珠,每只老虎的臉頰兩邊還各點綴幾串小珍珠流蘇,像是它的胡須。
這雙小虎頭鞋從用料到做工都很巧,不像是普通的鞋,這種巧工,拿出去查一查就知道出自哪個品牌或者匠人,再順著查下去,不難查到買家。
鐘瑾找了一個證袋把那雙小虎頭鞋裝了起來。抱著腳丫的鐘雲瞳下了樓,路過商業街的時候,在路邊隨便給買了一雙塑料涼鞋先穿著。
*
和安區派出所的副所長菲雪今天一早就來了所里,剛到派出所門口,和一組的民警饒詩詩騎著小電驢來了。
饒詩詩老遠就打招呼,“姐。”
菲雪沖笑了一下,站在臺階下等饒詩詩過來,倆人一起往所里走,
“對了,昨天你們撿到的那個小孩況怎麼樣了?”菲雪順問了一句。
饒詩詩的臉上瞬間燃氣八卦的小火苗,湊到菲雪邊,低聲音道,“那孩子一看到鐘所就喊爹,死活賴在鐘所上不下來,後來被鐘所帶回去了。”
菲雪擰起兩條秀氣的眉,“什麼七八糟的?”
“真的。”饒詩詩今天畫了眼線,顯得眼睛特別亮,“那孩子也姓鐘,跟鐘所一個姓,小孩長得特漂亮,穿著打扮也特致,跟個小公主似的,一看就不可能是被棄的。我和小王都猜測,會不會就是鐘所的兒?其中或許有什麼。”
“別瞎說。”
饒詩詩還想再八卦幾句,被菲雪一個眼神摁住了。把饒詩詩支走,菲雪也沒把的話放在心上。鐘瑾在京市那邊的事,所里只有菲雪知道,就憑京市那件事,鐘瑾也不可能有什麼兒。
今天的事實在是太多了,菲雪扭頭就把這件事給忘了。直到看到鐘瑾抱著個孩子走進的辦公室,一下子有點懵,“哪里來的孩子?”
鐘瑾把小孩放到地上,“走失兒。你會扎頭發嗎?給弄下。”
菲雪看著眼前的小孩,穿著一件綠了吧唧皺皺的圓領T恤衫,腳上踩著一雙不大合腳的塑料涼鞋,還頂著一頭仿佛被炮轟過的炸頭。
不是,聽饒詩詩說小孩打扮特致,跟個小公主似的。這怎麼讓鐘瑾照顧了一晚上,就從公主變難民了?
第4章
菲雪自己也有一個五歲的兒子,在照顧孩子方面自然是比鐘瑾強了不止一星半點。
讓鐘瑾先出去,把辦公室的門反鎖上。先把小姑娘的服子下來,發現小穿反了,菲雪給換了過來。
用掛燙機把小T恤和短先燙平整再穿上,不大合腳的涼鞋,調整一下鞋帶,穿起來就合適多了。
菲雪自己是個短頭發,找不到東西給小孩綁頭發,就帶著去找饒詩詩。
現在距離正式上班還有十來分鐘,饒詩詩正躲在工位後頭吃早餐,剛嗦了幾口,看菲雪帶著個小孩走過來,也是多看了兩眼才認出鐘雲瞳,
“哎,你怎麼這樣了?”
昨天還是尊貴的古風小公主,今天的穿著打扮平平無奇,還好值在線,要不和樓下玩梯的那些小朋友沒什麼區別了。
菲雪代了兩句,饒詩詩就從屜里翻出來梳子和發圈,很會梳頭發,把小孩的長頭發從中間分兩半,扎乖巧的雙丸子頭,又翻出來一個的蝴蝶結緞帶發卡,別在一側的丸子頭邊。
“這孩子頭發真好。”菲雪在一邊看,都不由得發出慨,
饒詩詩夸張地嘆了一口氣,“比我的頭發還多,沒天理了。”
梳好頭,小孩看起來順眼多了。饒詩詩又翻出一個買酸送的小針織挎包,調整好背帶,挎到小孩上,并往的小挎包里塞了一把怪味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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