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盡歡》 第1頁
[現代] 《人生盡歡》作者:梨酒兒【完結】
文案:
方盡歡想起見鐘晏第一面,高大沉穩的男人神冷漠,居高臨下審視著。
乖巧坐在他面前,深吸一口氣,鼓起勇氣問:“聽說您現在缺一位妻子,您覺得我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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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第五年,鐘晏對方盡歡熱衷不減,他出差歸來後第一件事仍然是抱住,埋頭在肩頸,“好想念小寶。”
*婚後日常流甜文,陌生人先婚後
*年齡差九
*溫小寶vs冷淡daddy
人生得意,須日日盡歡。【日日!高亮!】
各種意義上的盡歡!
容標簽: 都市 天作之合 甜文 先婚後
主角:方盡歡 鐘晏
一句話簡介:婚後日常流甜文
立意:是一輩子的事。
第1章 第 1 章 鐘先生是行走的春藥。
唉,真是苦惱。
手上現有的研究再度停了進度,盡歡輾轉難眠,幾乎整日整夜待在研究室。
譚老師勸過幾次,讓不要跟自己較勁。
譚老師說,過段時間系里會來一位大佬,也是朋友,專門請來對他們進行指導,到時候多聽聽他說的,或許能有所悟。
這實在是位很厲害的人,要不是他這段時間人在國外,想現在就請人過來。
同課題組的同學在跟譚老師開玩笑,打趣說是不是譚老師準男朋友,不然怎麼能把人請來。
一群孩子開玩笑的話,譚老師笑笑,沒解釋。
盡歡并不寄希于別人上。
頂著兩個大黑眼圈,接到了姑姑打來的電話。
月底姑父生日,姑姑喊回家吃飯,特別囑咐,記得穿漂亮點,到時家中還會有其他客人。
盡歡從小約等于是被姑姑帶大。
父母離婚後,父親很快再婚,母親也有了穩定的男朋友,當時已經十二歲,馬上讀初中,跟著誰都不合適,姑姑最心疼,當時自己才結婚沒兩年,直接把接到了家里住。
盡歡和姑姑關系最好。
從讀高中到考大學,再到現在讀研究生,只有姑姑一路看著陪著過來——姑姑是無話不談的姐妹,也是半個媽媽。
姑姑都這麼說了,盡歡再氣頹也要打起神來,回家前一天,在宿舍柜里翻,發覺今年都秋了,竟然一件新服都還沒買。
這段時間泡實驗室,無所謂穿著,幾件舊服來回地穿。
于是盡歡臨時去了一趟商場。
在這些事上向來很節省時間,特別是在最近時間不寬裕的況下,更需要一分鐘掰開當兩分鐘來用,逛到第二家店,就已經買得差不多。
順便去剪了個頭發。
之前的頭發已經長到口,盡歡讓理發師把發尾稍微修剪,做了個頭發護理,發質一直不錯,頭發是漂亮的黑,落到鎖骨上面一點是對來說最舒服的長度。
挑的這服正和年紀。
針織衫是半高領,服修,很舒服的針織面料,淺牛仔襯出細而長的小,想著這兩天氣溫驟降,外面搭了件風。
到家是上午十點多,姑姑在門口接。
家中別墅也難得熱鬧,停車坪停了好幾輛不是自家的車,想來都是姑父的朋友,方書蘊見到盡歡,上下打量,直心疼說瘦了,明明也就一個多月沒見。
方盡歡是個倔子,一頭扎進自己的課題里就迫切想做出績,每天吃飯都是隨便對付,瘦肯定是瘦了,穿上去年的子都又大了一圈,見姑姑心疼,挽住手,笑著說:“那我今天一定多吃一點。”
方書蘊特地請的一位德國廚師,做豬和土豆都很擅長,菜單里一半是盡歡吃的,今天當然要多吃。
盡歡跟著姑姑進門。
姑侄倆在討論最近流行的妝容,分新購的口紅,方書蘊是丁克一族,不打算生孩子,把盡歡當作自己唯一的孩子,兩人之間無話不談。
家盡歡到底是漂亮,記憶里還是稚的,如今幾年已經出落得似一個漂亮人,模樣大方玲瓏。
家里倒不像盡歡想的那樣有那麼多人,目掃了一圈,問:“姑父呢?”
方書蘊指了指樓上:“在招待貴客。”
對所謂的貴客,盡歡不是很興趣,多半是姑父生意上的伙伴,這和沒多大關系。
姑姑要去廚房催一下進度,盡歡自己在樓下吃了點小蛋糕,這些蛋糕一吃就知道是姑姑自己做的——最近在搗鼓烘焙,做了好些小餅干小蛋糕什麼的。
別墅里開了空調,溫度逐漸上來,盡歡把風外套了掛在一邊,皮敏,一熱就先從脖頸開始變紅。
不會過敏了吧?
盡歡用手背探了探脖子降溫,不敢去撓,皮一旦留疤就難長好,這又了今天新的苦惱問題,為不在姑父生日宴上出丑,想回房間找過敏藥吃。
因為常過敏,家里備了這個。
盡歡淺淺嘆口氣,頓最近或許水逆,再次苦惱之余,大概沒有化解辦法,轉往樓上走。
手才扶上欄桿,察覺到頭頂有道冷淡的視線,如同一張不風的大網從頭頂罩下,呼吸莫名一停,目緩緩往上,看到男人同樣搭在欄桿上的手。
骨節修長有力,延到手腕的力量,讓盡歡只覺心臟發,緩了下繼續看過去,從男人的銀腕表,黑西裝,黑絨質地的領帶,銀領夾別在上面……
是這樣已經讓盡歡難以呼吸。
緩了緩,目才往上去看他的臉。
他眼睛很深邃,冷淡卻凌厲,眉骨棱角和讓他溫和里含著疏遠,他就這麼居高臨下地審視著。
是盡歡單方面認為的“審視”。
來自上位者的目。
覺到自己剛剛發燙的地方已經開始蔓延,從脖頸蔓延到臉頰,皮白,一紅起來格外顯眼,有種小學時做了壞事被班主任抓現行的愧。
意識到這樣盯著人看不禮貌,視線慌忙挪開,樓梯上的人早已先一步轉——後有人在喊他。
喊的英文名,似乎是Elvis,他答應,回頭禮貌地笑了下:“沒關系,還不。”
聲音磁且充滿魅力,讓盡歡忍不住想到“行走的春藥”這個詞。
回到房間,盡歡從屜找出一粒過敏藥,就著礦泉水一口吞了下去。
事實上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過敏,只是脖頸這塊實在燙得難,一粒藥吃下去似乎沒什麼效果。
那可能不是過敏。
盡歡自己也不知道,是第一次有這樣怪異的覺,包括心臟一直跳得很快,努力順著口,試圖來緩解一點這樣的不適。
半個小時後,盡歡從房間出來,回到宴會廳,才想起服還掛在外面。
廳里已經多了不人,盡歡目有意識地掃過一圈,見剛剛那個男人現在正同一位金發碧眼的外國人談。
那應該也是姑父的合作伙伴,一個德國人,盡歡之前見過。
別人說話時他聽得很認真,偶爾微笑頷首給予回應,更多時候面冷淡,看得出來他應對這樣的場合游刃有余。
“盡歡,你嘗嘗這個。”方書蘊喊,手上拿了一杯咖啡,是自己做的,最近有朋友送了些咖啡豆,醇香和苦味均衡,不是很酸,很合胃口,想來盡歡也會喜歡。
“謝謝姑姑。”盡歡接過,抿了一小口,沖姑姑笑起來。
是好喝。
最近泡實驗室都靠咖啡續命,每天上午點一杯下午點一杯,覺自己里都快聞到冰式的味道了,不過喝多了店里那些,姑姑做的到底不一樣。
“姑姑,那位是誰?”盡歡看向男人的方向,小聲向方書蘊詢問。
“貴客。”
方書蘊說:“那位是鐘晏,鐘先生。”
鐘晏。
盡歡在心里默念,是沒聽過的名字。
咖啡豆就是鐘先生送的,他對食品質有高要求,上次提到說咖啡豆,他就記著,前段時間出國特地給他們帶了過來,方書蘊很驚訝鐘先生會把這樣的小事放在心上,畢竟也只是隨口一說。
說到這,方書蘊準備再做一杯,給鐘先生送過去,畢竟是他買的豆子。
“姑姑,我去吧。”盡歡搶先說,“我給鐘先生送過去。”
方書蘊倒不是太在乎這個,只是貴客要招待好,盡歡是個做事妥當的孩子,盡管如此,方書蘊還是囑咐,在鐘先生面前要禮貌,他這個人應當會更喜歡乖孩子。
盡歡聽得認真,都答應,等到鐘晏和人談完,這才端了咖啡過去。
宴會上有不小點心,咖啡和點心更配,盡歡只是自己這樣想,于是又自作主張配了一塊小蛋糕,紅茶栗子味的,半個掌大,盡歡兩口能吃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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