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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清》 第60節 管轄

伐清sodu

儘管張煌言沒有過江,但他還是得知了一些事經過,對於打擊那些持械抵抗明軍的漕工他並沒有任何異議,但是明軍不問青紅皁白就把沿河五十步以的房子都燒了讓他有些擔心。

“張尚書說的對,我是燒了一些民房,但這是爲了保證我軍安全。”鄧名耐心地解釋起來。

但張煌言的擔憂並非想鄧名所想的那麼簡單,他是怕明軍開了這個頭,以後就收不住手了:“若是今天燒百姓的房子不算錯,那下次殺比較可疑的百姓也可以了,再往後殺一些看上去有點可疑的百姓或許也可以被原諒了,最後一定會發展爲了軍隊安全可以把那些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百姓都殺。”張煌言總結明末軍隊軍紀敗壞的經驗教訓,得出的結論就是要從最開頭就堵住,本不開這個頭自然沒有後續發展:“千里之堤,潰於蟻,提督不可不防啊。”

張煌言的所想之遠超出了鄧名的想像,他很認真地思考了一番,老老實實地回答道:“張尚書說的沒錯,但我是一軍統帥,我會很自然地把軍隊利益擺在首位。”說到這裡鄧名還舉了另外兩個例子:“蔣國柱和管效忠劫掠鎮江,將城中的良家婦都搶走賣去南京、蘇州等地,我也曾遇到過被劫持的不幸子,可我現在不能替們主張正義,而是要和蔣國柱做易;樑化殺害衆多閩軍將士,那個閩軍出的穆譚曾立誓要爲他的同袍報仇,但現在他也絕口不提此事,而是認真地與樑化派來的使者談判。”

“這些都是不對的,但卻是難以避免的,”鄧名又對張煌言重複了一遍他對手下曾經說過的話,但是把前後順序換了一下位置:“如果軍隊覆滅了,我和穆譚都會死無葬之地,這點我們心裡都很清楚,所以行事時必然會把軍隊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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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地聽鄧名說完後,張煌言出失:“若是不定下規律,將來如何能保證他們不肆意欺百姓?”

“沒有任何保障,”鄧名搖頭道,明軍到底如何對待百姓,只是到鄧名的道德水平約束,如果鄧名不在的話,就是據其他明軍軍的道德水平來行事:“捫心自問,就是這次補償漕工,也是因爲花費不大,我收益遠遠大於支出,所以才了惻之心。如果我和虁東軍早先一樣窮的話,多半我也不會給漕工補償銀。”

這次手下說他們只是燒房子,但鄧名懷疑是不是所有的百姓都會老老實實離開,也不知道明軍的放火過程中有沒有造人員傷亡,可鄧名本不會去仔細清查。這同樣是因爲他是明軍的統帥,他不可能蛋裡挑骨頭地和這些跟著他打仗的士兵過不去。

張煌言對百姓的重視,對一個軍事統帥來說恐怕不是優點,鄧名覺得這樣必然會束縛住張煌言自己的手腳;不過這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原則,對正義的尊敬在很多時候都不會給人帶來好,鄧名認爲這是對的。

“不知道張尚書願意不願意……算了。”鄧名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問題口而出,但話說到一半就打住了,他自己也覺得有些魯莽。

“鄧提督到底有何建議?”張煌言追問道。

“剛纔想得有些差了,一個荒謬的主意。”鄧名自嘲地笑了一下。

“願意不願意、荒謬不荒謬,總要問過我才知道。”張煌言不依不饒地連聲追問。

不住張煌言再三詢問,鄧名就他的設想大致說了出來:“我不認爲要求軍隊的將領自律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剛纔了一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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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鄧名雖然在都搭了一個司法獨立的臺子,但他並不認爲袁象真的從都府僚系統中獨立出來了,司的時候無法避免地依舊傾向府立場。而在鄧名剛纔的設想裡,張煌言似乎是一個很好的人選,若是由張煌言主持都的司法系統,那多半百姓不會求告無門。

而軍隊同樣會到這個司法系統的監督,剛纔鄧名只是一個閃念,但在與張煌言的一文一答中,他的思路也逐漸理順了:“……剛纔張尚書不是問我如何纔是頭麼?現在對待百姓是否過份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這次我說燒房子不算過份,那就不是;下次若是我說殺人不算過份,那殺人也就什麼了;這次我說需要賠償,所以漕工能拿到補償銀;下次若是我說房子白燒,那軍隊也就不會賠償。所以到底軍隊做的是不是過份,到底該不該給賠償,不應該由我和其他將領說了算,也應該由提刑說了算。”

因爲有幾百年的經驗,鄧名也不需要走彎路去索,直接照搬他穿越前的控辯系就是,控辯系是進化程度最高、鄧名所知的公平和合理程度最高的司法系。在張煌言一個又一個問題的刺激下,鄧名還努力回憶了一些律師問題。

用張煌言能夠理解的話來說,這就是訟師,訟師興起於明中下葉,因爲大部分百姓都沒有機會去仔細閱讀大明的律法,所以到了大堂上就只能對老爺唯唯諾諾,無論從員口中吐出什麼奇談怪論,百姓都只能信以爲真。

而明代的訟師就是專門從事司法服務的,他們通大明律發條文,除了可以代百姓寫狀子外,在明末更發展到了到大堂上替僱傭他們的人發言的地步。有時雙方都僱傭了訟師,坐在大堂上的員就得聽雙方請來的訟師脣槍舌劍,各自從大明律中引經據典,聲稱自己纔是有理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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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些專業人士的協助,員忽悠堂上百姓的難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員的書信中有大量關於訟師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員在信中稱雙方訟師的爭吵讓他腦袋都大了,因爲他聽哪方都覺得有理——這些訟師的司法知識遠遠超過科舉出員之上,最後簡直就不知道該如何斷案了;還有大批的員在信中稱這些訟師甚爲可惡,因爲以前只要嚇唬來告狀的百姓幾聲就可以把他們的膽子嚇破,斷案後也不擔心名聲損——因爲其他的百姓大都也是法盲,既然員說他斷案是由據的,那百姓也會相信——訟師的出現讓員胡斷案的本大大提高。

滿清關之後,對訟師採用嚴厲鎮措施,止任何人向百姓提供司法服務,若是發現有人代寫狀子或是提供過堂建議的話,這個訟師就會收到流放的懲罰,後來更進一步提高到死刑;而爲了徹底斷絕需要,清廷還規定,所有人打司時都必須自己書寫狀子,如果不識字的話可以口述讓別人筆錄,但其中不能有任何修改——爲了方便員識別,清廷還定下規矩,告狀的人必須當堂背誦他的狀紙,若是有“一字之差”,就會被視爲找人代寫,府不但不會理他的案子,還會將他打出。

簡而言之,就是說即使是滿清自己編寫的大清律,府也不希百姓懂,更仇視那些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識的人。

“現在都沒有訟師,不過以後肯定要有,如果有人無力僱傭訟師,我覺得府應該出錢爲他僱傭一個,因爲如果沒有訟師幫他解,那提刑想怎麼哄騙百姓都很容易。”鄧名的看法比張煌言還要激進,後者是江浙人,很多這裡的人都在大明治下從事訟師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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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名興致地說道,等將來控辯系完善後,軍隊的百姓的糾紛也通過這個機構來仲裁。鄧名認爲其實軍隊自己心裡也清楚哪種行爲是說的過去的,哪種是說不過去的,若有一個提刑衙門把審判權從軍中中拿走的話,軍人的在前線犯下傷天害理的機率就有可能降低:“我軍中有一半的士兵都是張尚書的舊部,軍更是七都是從舟山來,若是他們知道有一天還會落在張尚書手中,那他們肯定不會有膽子在前方做什麼太過份的舉。”

聽到鄧名這句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話後,張煌言也笑了幾聲,他對鄧名這種聞所未聞的司法系產生了不興趣。鄧名不可能爲詳細列舉所有可能遇到的況,剛纔他提出軍隊對問題和形勢的理是合理,基本是由提刑來判斷的。

又想起了陪審制度搬出來,鄧名也隨口提起,將來可以挑選一批個與案件無關的平民組陪審團,由雙方訟師設法去說服他們,而提刑期間起得的作用就是不讓任何一方公然撒謊,最後由這個陪審團給出一個初步建議。

“讓一羣不懂律法的人斷案嗎?”聽到此,張煌言有些不以爲然地說道:“若是這些人沒有其他原因,只是因爲犯婦俊俏,就要放走謀殺親夫的毒婦怎麼辦?”

“最後的決定權當然在提刑手裡,無論陪審的人提出什麼建議,提刑都可以推翻,可以無視陪審的建議自行確定有罪還是無罪,並確定刑罰。”鄧名答道,即使是在他前世的陪審制系中,法也是擁有絕對權威的,只是法不輕易用他們的權利而已:“但如果推翻建議,就需要詳細寫明理由,而且這個理由必須拿出來見人,在周圍張榜示衆。”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問題上,張煌言似乎有過人的天賦,鄧名拿出了衆多他聞所未聞的設想,但每次張煌言只要略一思索就能會到鄧名背後的深意,也能看出鄧名對這套系極爲用心,潛心思索數年之久——如果不是鄧名這麼年輕,張煌言就會認爲這套系鄧名依舊琢磨了幾十年了,這實在是他高擡鄧名了,後者只是照搬經過幾百年錘鍊的產

“嗯,這和訟師的用是一樣的,沒有訟師參與那員怎麼說都沒人知道對錯,所以他想怎麼斷就怎麼斷,所以鄧提督甚至打算指派訟師,必須要有訟師參與斷案中,這樣員徇私舞弊就不會無人知曉;不過這樣還是不夠,鄧提督要設計了這個陪審人員。法不外人,這十幾個百姓如果大部分判人犯無罪,那周圍的百姓中大部分人應該也有類似的想法。員如果想讓大家同意他的判罰,就需要拿出很有力的理由,否則很容易被大家看作徇私舞弊。”張煌言琢磨了一番,覺得對想枉法或是胡斷案的員來說,鄧名的這套辦法比之前的訟師還要討厭。

“就是這樣恐怕要多花不銀子。”張煌言指出了這一點,那就是以前斷案的本比較低,若是使用了鄧名的方案,那花費肯定會大大上升。

“只是大案而已,小案應該沒人願意如此勞師衆。”鄧名錶示他設想裡的法院不是志願者,而要向來打司的人收費,由輸的一邊支付:“理虧的人,估計就接亭士的仲裁了,不至於鬧到大堂上去。”

“而且,公正是很值錢的,如果花銀子就能換來一些,那我認爲這銀子花的並不冤枉。”鄧名衝張煌言微微一笑:“張尚書明鑑,我並非時時刻刻都用一軍統帥的眼睛來看這大千世界。”

“鄧提督說的不錯啊。”張煌言出些神往之:“若非短期我實在不開,還真想立刻去都一趟,試試看提督的辦法是否可行,想起來不錯,但做起來往往會有新的麻煩出來。等等吧,如果將來舟山找到可以託付的人,我就去都給鄧提督當這個提刑。”

“張尚書真有離開舟山的念頭?”見張煌言的表不像是開玩笑,鄧名有些驚訝地問道,若是張煌言執掌司法當然最讓人放心,不過就意味著他離開軍隊,剛纔鄧名雖然說的高興,但卻沒有想到張煌言真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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