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父不過是個掌管著小縣城的知縣。為窮鄉僻壤的知縣,哪里見過什麼侯爺,見過最大的也就是知府。
翁父完全沒有因為自己的婿是永寧侯而沾沾自喜,更沒有因為能傍上皇親國戚而覺得自己將會飛黃騰達,反倒憂心忡忡。
他生怕謝玦不記相救之恩,只記得他挾恩要挾,從而報復他們這一家,又或許拋棄自己的寶貝兒。
無論哪一種結果都讓人憂心。
翁璟嫵在知道夫君的份后,便沉默了一日,晚間謝玦依舊回了房,背對著他一句話也沒有。
一夜未眠,早間在他起來的時候,翁璟嫵聲音沙啞的道:“我們還是算了吧,和離了罷。”
后的人遲遲沒有聲音。
須臾之后,才傳來謝玦那一如既往平淡的語調:“我朝律法,無故不得休妻,再者岳父與我有恩,更和離不得。”
話到最后,他又道:“你放心,婚前應過岳父說不納妾的承諾也依舊作數。”
不和離,只是因無故不得休妻,且要還恩。這話說得明白,他對并無男之。
從親到現在僅僅兩個月,自認是相時間短,要慢慢出來的,所以心頭還抱著些許期待,隨他了金都。
可到底還是把未來想得太好了。
謝玦三年如一日,子都未曾變過,也未曾會到自己是被丈夫護著的。
不僅如此,還有就是這金都這侯府的日子,過得讓人憋屈。
天子腳下,無論富人貴人,亦或者是一貧如洗的窮人,對小地方來的人都有一子高高在上的優越。
從踏侯府的那一刻起,也就了旁人口中從邊陲小城來的,不知禮數,不知規矩的野子。
哪怕已經過去了三年,這種歧視與鄙夷依舊存在著。
在這侯府過得著實沉悶。
更別說那謝玦的祖母,侯府的老太太日日給臉瞧,怨生不出孩子且還不讓孫子納妾。
可謝玦不納妾,是因他守諾、婚時他在父親面前立過不納妾的誓言,至今他也未有毀諾的打算。
再說子嗣這一塊,府時便已有了孕,但因那時初來金都,的不適只歸于水土不服,再者老太太要給立規矩,所以安排了兩個老婆子來教導各種禮儀。
哪怕子不適,那兩個婆子也依舊是滿怪氣的話。那時年紀輕,皮子薄,且不想被人看低,便強忍著子的不適也要去學規矩禮儀。
可五六日下來,孩子愣是被折騰得沒了。
老太太愧疚過一段時日,但多年抱不上重孫,便又開始折騰了。
老太太也不想想孫子一年到頭有多日是待在侯府的,不怪孫兒便罷了,倒是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了翁璟嫵的上。
這樣的日子,如何能過得快懷?
作者有話說:
淺說一下一些爭議。
1【文案和類型】
我一直很喜歡破鏡重圓類型的文,21年就已經寫過兩本《權臣的早死原配》和《與前夫的重生日常》,大概是喜好問題,人設都與這本有很多相似點。
至于文案,是據《權臣的早死原配》的文案和這本書最初文案【21年所寫,大概是主阿翁買下重傷男主,讓男主娶了主,然后主以為男主不喜自己,提出了和離】所改寫。
2【關于男主格】
我專欄的兩本破鏡重圓文,男主也是比較冷淡,主也是以為男主不喜自己,所以產生了誤會,然后重生回來解決誤會。
3【因后面劇的伏筆,男主接回了一對母子】
我想這個劇,也有類似的,寫的人還是比較多的。
而且我的文里,男主和主很清楚的說過,只是接回來避難,主沒有誤會,在意的是男主的態度。
【最后,我希興趣,想看下去的讀者自己看完,再做評判。如果還是覺得有爭議,請做調盤,否則人云亦云,我也會很困擾。】
第2章 似夢
卻不是夢
聽到謝玦所說的那對母子已經到了侯府,翁璟嫵便差人把他們領進府中。
原本以為是一個老母親,可看到的卻是一個年輕貌,眉宇間有著幾分英氣的婦。
那婦約莫二十來歲,手上還牽著一個約莫四五歲的小男娃。
婦松開兒子的手,朝著翁璟嫵行禮:“民婦英娘見過大娘子。”
聽到那聲“英娘”時,翁璟嫵腦袋轟隆的一聲響。
英娘……?
早年間曾聽謝玦的堂妹,也就是謝三姑娘一時口快兌——你這樣的出,連那英娘都還不如,要不是你父親救了我哥哥,這侯府大娘子的位置哪得到你來做?
而這個英娘,便也為了心底的一刺。
沒有向任何人提起這心頭的一刺,畢竟與謝玦的婚事也確實不太明。
回過神來,瞧著眼前的婦,心里極為不確定這英娘是否與三堂妹口中的英娘是同一個人?
人已經府,再趕出去卻是不厚道。
時下只能等謝玦回來的時候,才可詢問清楚他們到底是什麼關系。
可還未等謝玦回來,這府里便就有各種傳言傳了出來,也因此知道了這英娘是何許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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