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地鐵,走了大概走了十分鐘兩人把腳步停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門口。
生意很好,等了一會兒才有坐。
余暉即將落幕,南箏示意老板把桌子搬到外面,仲夏之夜,小風吹拂,很舒服。
這種小攤沈亦南隔三岔五就會來一次,不過,不是主觀,是被迫,家里小妹喜歡吃,時不時拉上他。
現在好了,有老對象陪著,他落了個清凈。
不能想,一想電話就打來,還是視頻電話。
他把手機丟給南箏,“你們聊。”
南箏先是一愣,看到備注名神經一松,微微側,將自己與沈亦南一同出鏡,“晚晚。”
向晚通過那邊背景看出兩人在外面,心嘆之神速,以為二哥在酒店要麼應酬。
笑著眨眨眼,“你們忙,先掛了~”
通話短到十秒。
南箏把手機還給沈亦南,“晚晚是不是找你有事?”
手指往右邊方向一指,“那邊有個巷子,安靜的。”
沈亦南:“不用,這丫頭就是閑得,一會那老對象來接就沒空擾我了。”
南箏被他里的老對象逗笑了,見過葉總,雖說只是遠遠的一眼,卻都不妨礙他散發的氣質,風姿俊雅,特別是見到晚晚,周棱角都化,剩下的都是溫繾綣。
必須說一句:“夸張了啊,葉總還是很年輕的。”
沈亦南可不這麼認為,“都三十好幾了,還年輕?”
南箏不由想到關紹霆,確實老。
誒不對,是他老,別人不老。
沈亦南并沒有多關注這姑娘,只是恰好捕捉到失神了一瞬。
他這個子主打一個暢所言,猜到什麼便說什麼,“怎麼?你前男友也三十多?”
南箏:“……差不多。”
說完,就聽到這公子舌尖抵了抵腮,模樣有點,“你是怎麼看上的?”
“……”
不服氣地了子,“我這個人一向看臉。”
沈亦南就不抬杠了,本來人就不講道理,失的人更不講。
老板端來砂鍋。
滋滋冒著熱氣。
南箏不太,看到上面那層紅油瞬間有了食,只是太燙,等砂鍋見底天已徹底暗下。
本打算就此分開,可對方很紳士,“送你到樓下。”
“不用。”
公子哥懶聲道:“你就當我閑得沒事干。”
無話可說。
回去的通依舊是地鐵。
霓虹映著璀璨,兩人并肩于這片花花綠綠的世界里。
沈亦南半開玩笑,“托你的福,讓我驗了一把什麼上班族。”
都八點了,地鐵還堵得跟小進窩似的。
不垂頭掃了眼襯,皺。
南箏接上他的揶揄,“是不是離咸魚進一步?”
“錯,”沈亦南糾正,“你那是社畜。”
眼看就要到公寓,他掃向四周,不時有汽車疾馳而過,就是沒有出租車。
正兒八經一問:“這地兒好打車吧?”
南箏:“好打啊,又不是別墅區。”
手指一點,“前面不到200米就有個公站,實在不行你——”
后面的幾個字像遭遇了什麼,突然卡在嚨,舌尖抵在上顎,一時忘記落下。
不到兩米的馬路對面,一輛深的賓利車頭倚靠著一個穿單衫的男子,姿態儒雅矜冷,他指虛夾著煙,夜里,點點猩紅。
一天的心,因為他的出現,起了波瀾。
故作淡然挪開眼,狀若無地與沈亦南談笑,續上剛剛沒說完的那幾個字,“做公都行,再驗一把社畜。”
顯然,說這句話時心不在焉。
沈亦南跟著把視線漫到對面,不想,一道冷冽且意味不明的眼神正凝著他,待看清是誰,不覺輕嘶了聲:“你前男友是關紹霆?”
南箏從他語氣判斷,“你們認識?”
沈亦南扯了下,“不太,只是在一個群里。”
跟他那個老妹夫,哦,還有他大哥。
南箏確實知道他們男人有個群,就是沒想到這個群還帶省。
沈亦南放慢腳步,順帶拉了拉胳膊,“他這是找你復合的節奏?”
南箏這麼回答,“可能是我耳子,還沒出息,想看看我是不是兩句話就哄好。”
沈亦南瞅著,眼底意味極深,到底是沒出息,還是藕斷連,亦或者小打小鬧,試試不就知道了。
“要不要幫忙?”
南箏眨了眨眼,路燈下,眼中霧蒙蒙,“什麼?”
“牽我的手,徹底擺。”
“……其實我們昨天才分開。”
意思是,關紹霆不會信。
“那又怎麼樣?”沈亦南聳了下肩,“你這無銜接。”
南箏就當褒義詞理解。
要利用嗎?
猶豫半瞬,問:“你不怕關紹霆報復?”
“怕啥?”
沈亦南鼻息一哂,“我海城,他京北,手不了那麼長。”
輕描淡寫般轉了話鋒,“他真要有那本事,大可把沈氏收購,這樣我就不用坐班,每年吃吃分紅就行。”
這般無所謂的語氣,讓南箏再一次相信,他真的是個一心想當咸魚的霸總。
眼看走近,沈亦南沒那麼時間給考慮,“復合還是利用?”
利用。
不再遲疑,手腕一抬,主握住他的手。
相那一瞬除了別扭就是別扭。
沈亦南沒有毫波,覺跟牽自家妹子差不多,領著走到關紹霆跟前,若無其事打了聲招呼,“巧啊,關總,你住這?”
關紹霆夾著煙,青余煙散開,落在眼里,全是霧。
他眼神緩緩下移,一錯不錯落在兩人錯的十指上,這畫面像把利劍,從嚨直到心臟。
繃起角,“過來。”
低低淡淡的兩個字,全是占有。
“過來什麼?”南箏嗓音清淡無波,但指尖本能輕,“是我說得不夠清楚?”
聲音不大,卻很清晰。
清晰空氣因為這句話霎時冷了好幾度,只要是活都能覺到鋪天蓋地涼意在四周蔓延開。
沈亦南明了,原來是關紹霆被甩。
可以。
有出息。
關紹霆的眸足足暗了好幾度,他盯眼前人數秒,今天沒化妝,睫細細,眉眼間了清冷多了,但此刻,他在這雙好看的眸子只看到了陌生,把劃清界限這四個字表現得淋漓盡致。
原來擊碎一個人,一個眼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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